山阳:三条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19.01.2015  14:22

2014年,山阳县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优先支付制度 。严把新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关口,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签订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制度纳入项目工程招投标条件和施工管理之中,按照施工企业负总责 建设单位监管的原则,建立兑付监督管理台账,全县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00万元,保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 县人社、公安、住建等八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32家建筑施工企业和 176个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督查,着重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册,深入农民工走访比对,一经发现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责令相关企业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春节前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工资。

三是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力度 。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原则,对查实拖欠农名工工资的违法事件,倒查责任,实施行政、法律追究,直至取消施工企业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参与资格。2014年,全县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6件,追究相关责任人29人,责令发放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稳控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