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大“三落实两加强”夯实工作基础

30.04.2015  10:5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山阳县人大坚持将加强县镇人大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大专职干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贯彻落实《决定》的落脚点。       一是落实机构人员。根据《决定》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原有基础上,增设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县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公室,对其他机构进行适当的职能调整,通过机构改革调剂、公开遴选招聘等方式,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充实人大工作力量。全县各镇(办)设专职人大主席,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设立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已下文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镇(办)人大组织建设,解决了镇(办)人大无人办事的问题。       二是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的规定,县、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人员培训、代表活动等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适当提高农民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贴费用标准,兑现了农民代表参加人代会执行代表职务费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落实政治待遇。实行县委主要领导联系人大工作制度,确定县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列席人大常委会例会,并经常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征求人大的意见,县委和“一府两院”召开的有关重要大会,都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全体参加,这已形成了制度。县委每年至少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两次以上,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保证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干部交流。积极探索新提拔到党委、“一府两院”部门领导岗位工作的同志和后备干部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锻炼三个月。县委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和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进一步调动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代表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今年在该县镇村综合改革后镇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将讲政治、懂规矩、有能力作为提名的重要条件,优化人大代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同时每年要对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一次,着力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去年在全县11个镇、5个村按照“八有”(即:有场所、有标识、有设施、有经费、有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要求建成16个镇村标准化代表活动室,拟在今年对剩余7个镇标准化代表活动室进行建设,坚持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创新开展“五个一”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步骤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示范活动,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每年表彰奖励优秀人大代表20名,对10名履职先进事迹突出的代表进行现场采风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人大网站滚动播出,对代表参加会议、参与活动等履职情况建档考核,彰显了代表时代风采,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了代表履职效果。           (郑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