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山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山阳跨越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3月3日,山阳县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李超鲲宣读《中共山阳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县委书记李吉斌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璇主持。
李吉斌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幸福山阳的必然要求。李吉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该县人大工作。一要切实增强县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充分保证县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准确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重大事项决定程序,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三要学法、普法、用法,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四要大力改进代表工作,选好代表,提高代表素质,搞好代表服务。五要全面深化镇办人大工作改革,着力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六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李吉斌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各级人大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团结统一。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李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