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官:狱中开庭情暖人心 婚姻解除亲情犹存
2014年初秋,一位叫杨爱芬的妇女来到我所在的山阳法院中村法庭要求立案。因为其丈夫殷小山2011年涉嫌犯罪羁押在看守所,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维持),但在最高法院复核时不予核准。杨爱芬与殷小山婚后生育两个孩子,殷小山被羁押后,两个孩子一直由原告杨爱芬一人抚养。目前两个孩子均在上学,家境困难,思来想去之后,杨爱芬提出离婚诉求。
一边是正在服刑面临死刑的犯人,一边是带着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的妇女,如果该案处理不当,将影响到犯人的改造,也将影响原告及两个孩子今后的生活。因此,我觉得,要发挥好民事调解的作用,找到一个原、被告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是解决此案的上策。考虑到此,我立即与看守所联系,并亲自去看守所与被告做了谈话。在谈话中,被告告诉我,他同意与妻子离婚,但害怕妻子以后嫁给他人,孩子受罪;又顾虑到自己入狱时孩子尚小,等他出狱后孩子不认自己,心里有很大的思想负担。而我同时也考虑到由于被告的死刑未被核准,面临改判的可能,此时办理离婚,可能导致被告的情绪不稳,影响其最后的判决。
了解到被告的想法后,我主动地给原告做思想工作,把被告的顾虑以及被告现在面临的情况向原告说明。原告与被告原本的感情也很好,如果不是因为被告坐牢,子女抚养问题确实压力太大,她也不想提出离婚。鉴于情况的复杂,原告主动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等被告从看守所交付至监狱服刑后再进行审理。2014年底,法院改判殷小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5年2月,殷小山被移送至宝鸡监狱服刑。
3月19日,我和我庭的几名同志与原告杨爱芬一起远赴宝鸡监狱,开庭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离婚纠纷。
到达监狱后,我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谈心,将自己的顾虑以及心里话当场说出来。当被告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原告泪流满面,她也想等着被告出狱,但为了孩子的生活及教育,只能与被告离婚。她还主动承诺让孩子每年都来监狱探视被告,并承诺等被告出狱后,儿子为其养老送终。同时我也耐心地给被告做思想工作,虽然原、被告夫妻情深,但要为孩子着想,要为孩子创造更好地生活与教育环境,要理解妻子离婚的苦衷。同时还鼓励被告在监狱里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获得减刑。
在我耐心细致的调解和其家人亲情的感化下,被告意识到自己的犯罪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离婚后可以给妻子选择重新生活的机会。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并主动承担其在信用社贷款的清偿责任,以减轻原告的负担。这场特殊的庭审在我和同事的耐心主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处理。原、被告双方都放下了沉重的思想负担,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希望。
被告殷小山在回监舍前含着泪对我说,对妻子及两个孩子感到十分歉疚,自己没有尽到作丈夫、作父亲的责任,还让家人跟着自己受苦,对妻子提出离婚能够理解。同时十分感谢我们能到监狱给予他的帮助和鼓励,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
该案圆满地结案了,但作为一名法官,这样的案件只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同时,婚姻纠纷的处理非常的复杂,稍不注意就会导致矛盾激化。因此,在办理每一件案子前,我都会认真思考案件的切入点,以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使原、被告双方纠纷案结事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