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一是召开会议,及时动员部署。8月2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商洛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及全市执行工作座谈会。会后,该院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县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相关部门支持。同时,召开了党组会和执行工作会,研究部署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方案和下一步执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该院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1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月”活动,利用法院公告栏、宣传车、展板、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将山阳的失信被执行人公之于众,将法院开展的专项打击活动向社会宣传,展示法院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决心,坚决依法制裁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威慑老赖,教育群众、维护诚信,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提高执行工作能力,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拒执罪和限制高消费的相关司法解释,将相关业务知识彻底消化吸收,为实际应用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措施,加强配合。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60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当事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其犯罪线索收集整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惩治打击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执行环境。
活动开展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近日,该院在执行陕西重工机械公司与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法院经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自动履行,依法将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广播、电视上公开公示,李某某为消除其“老赖”影响,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案款20余万元;曹某拒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逃避执行,常年在外,经将被执行人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限制了曹某消费,给曹某出行形成了障碍,曹某在无奈情况下通过家人将案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