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19岁女孩偷醉汉手机 被判缓刑能否入学成问题
10.09.2015 10:58
本文来源: 华商网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詹保余)19岁的渭南女孩小红(化名)今年参加了高考,并收到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然而,还没走入大学校门,她却因盗窃被判缓刑,能否入学都成了问题。
7月23日凌晨1时许,小红在西安某商场停车场内,发现一醉酒男子未锁车门在车内睡觉。小红见状,悄悄进到车里,偷走了醉酒男子的iPhone6PLUS手机一部和700元现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酒醒后,男子发现被偷,按照小红留下的联系方式索要手机未果,于3天后找到小红,将她扭送至派出所。经鉴定,小红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合计6423元。
开庭时,法官曾询问小红为何盗取他人财物还要留下联系方式时,她说是想与醉酒男认识一下。考虑到小红认罪态度好,亲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根据教育部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目前还不知道其犯罪行为会对她的学业造成什么影响。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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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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