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教育发展

07.07.2015  13:34
      6月29日,岐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针对制约该县教育发展的“岐山高级中学体制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岐山高级中学体制问题的决议,监督政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去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对新常态下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要求,岐山县人大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审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障惠民教育发展。据悉,岐山高级中学是以私人投资建设、自主经营管理的方式建成,体制问题困扰该县高中教育发展10余年,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岐山高级中学体制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岐山高级中学体制问题的决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一次性锁定债务额度、分年度付款”解决岐山高级中学体制问题的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教育部门以岐山高级中学体制调整为契机,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苏小阳  张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