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大让环保法的“牙齿”动起来

05.05.2015  12:45
      “环境是我们的民生之本、发展之源,我们宁可放慢经济,也不能破坏我们的生存空间。”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事,政府应当牵头抓总,完善规划,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打击。”       “要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执法,强化考核问责。”……       这是岐山县人大在4月29日召开的常委会议上,委员们对县政府《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发言,委员们直面问题,敢于“亮丑”,真正亮出了新的《环保法》的“钢牙铁齿”,凸显了审议实效。       近年来,岐山县政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生态创建成效明显,环境保护步伐加快。但县政府在环保法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乏力,生态保护及污染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农业及农村环境问题亟待重视,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等诸多问题。会议通过审议,对环保法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三要紧盯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四要强化执法联动,强力推动法律落实,五要健全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这次审议活动,必将进一步督促县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加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步伐,形成贯彻落实环保法的新常态,适应发展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王晓明   苏晓阳   武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