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岐山县法院“门诊式”诉讼服务为民解忧

29.02.2016  11:36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该院于2012年将原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诉讼流程管理制度,对纠纷解决模式进行重大改革,精选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法官干警担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聘请妇联、公安、医院、残联等行业专家担任专家工作室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添置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和便民设施,编印诉讼指南及相关资料,在现有十分有限的硬件条件下,高起点、高标准地建立起岐山县法院“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

        据悉,该院“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是借鉴医院“小病门诊、大病住院”的服务模式,建立法院的“诉讼门诊部”和“诉讼住院部”,对来诉案件进行分类梳理、繁简分流、归口管理,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目的。中心增设了诉调对接职能,设立了“专家门诊”室,建立了服务大局咨询室、婚姻家庭纠纷工作室、交通事故纠纷工作室、人身损赔纠纷工作室、小额债务纠纷工作室等,聘请了行业专家担任专家工作室工作人员或人民陪审员,对大部分较为简单的案件,通过委托调解、诉前调解、案件速裁等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快速审结。既突出了高效率,又突出了高质量,同时满足了不同纠纷当事人对诉讼效率与实体公正的不同追求。

        岐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了服务社会的平台、化解纠纷的阵地、沟通民意的桥梁、接受监督的渠道、宣传法律的窗口,为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