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法院“倍增”人民陪审员24名

18.11.2014  13:48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2日下午,岐山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培训大会,对来自全县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单位的24名新增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岐山法院院长贺宁泊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并为24名新增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今年7月以来,岐山法院严格按照省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为此,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岐山县人民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方案》。该院通过官网发布、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告该院人民陪审员增选信息,并积极走访全县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单位和组织,争取有关单位和组织对该项工作的支持。经过公告发布、推荐和自荐报名、资格复查、考察核准、组织任命等程序,最终县人大常委会从47名报名人员中确定了24名人民陪审员。新增24名人民陪审员后,岐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共计49人,圆满完成了省市法院下达的人民陪审员倍增任务。

        贺宁泊院长对24名新增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处理好“四个关系”。要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保障司法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二是要强化好“四个意识”。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执法,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强化为民意识,用好手中权力。三是发挥好“四个作用”。要发挥好“裁判员”作用,发挥好“调解员”作用,发挥好“咨询员”作用,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他强调,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尽力改善人民陪审员履职条件,尽快落实提高案件陪审补贴,希望新增的各位人民陪审员能尽快适应工作角色,尽快开展陪审工作。随后,贺宁泊院长为24名新增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最后,该院政工科长席蛟、审委会专职委员赵斌林、杨红社分别就人民陪审员管理、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庭审注意事项及有关常用法律法规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

        下一阶段,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健全并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开展审判实务专项培训,使他们尽快转换角色,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创新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