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耐心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双方合法权益均得保障

10.09.2015  10:57
        陕西法院网讯    9月8日,岐山法院五丈原人民法庭调处一起涉台劳动争议案件,使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

        张某原在江苏昆山浩誉电子有限公司打工,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上班期间,赵某突发疾病,被送入医院治疗,后应家属要求由公司送回家中。随后,赵某在要求公司为其继续治疗未获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送其回家的七座本田奥德赛留置家中,让公司工作人员返回。后来,江苏昆山浩誉电子有限公司与赵某协商取车事宜均未果,遂于2015年7月7日将赵某诉至岐山法院。

        由于该案原告系台资企业,省市县台办对该案也比较重视,多次致电该院,要求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好此案。而被告认为自己在上班期间发病,劳动合同仍未解除,企业应为自己继续治疗,家庭成员也情绪激动。面对该案审理中的各种压力,五丈原法庭法官干警一方面多次与村组协调,对被告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耐心劝解、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多次与原告企业进行协调沟通,为原告争取后续治疗费用,虽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双方对赔偿数额确实上的差距逐步逐渐缩小,案件调解处理的机会已经出现。9月8日,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原告补偿被告5.2万元,原告将留置在被告家中九个月的汽车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