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县容错免责 让干部敢啃“硬骨头”

01.06.2016  22:56

  “感谢组织对我的理解和宽容,以后接受这样的任务,再也不会顾虑重重了。”陕西岚皋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建军在接受采访时,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李建军是岚皋县肖家坝广场工程责任人。由于该工程设计变更及土地置换“卡壳”,造成进度滞后。按相关规定要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但县里有关方面细察进度滞后的综合原因,适用岚皋县今年3月底出台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对李建军免予问责。

  据悉,岚皋县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改革创新五类重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轻微违纪,本应给予问责追究或党政纪处分,但因具备责任豁免条件的,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消除党员干部工作后顾之忧。

  “容错免责机制目的是保护干部在工作中敢啃‘硬骨头’,甄别明知与故犯、失误与失职、为公与为私,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偏。”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世珍介绍。

  该机制实施中主要有申请、核实、认定、报备四道程序。符合免责条件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廉政鉴定、党政纪等方面酌情处理、消除影响,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

  安康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宁说:“‘问责’与‘容错’看似矛盾,其实是相辅相成的。‘问责’是约束机制,形成对不能为、不想为的外在压力;‘容错’是宽容机制,体现‘三个区分’精神,解除不敢为、怕出错的后顾之忧。两相配合,有利于形成勇于担当、保护担当的环境和氛围,有利于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