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阳光执行”赢民赞

28.12.2015  17:29
        陕西法院网讯    岚皋法院大力推行“阳光执行”举措,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被广泛叫好。该院从执行案件的立案到结案实现公开、透明。

        一是落实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告知义务。及时将执行中的重大进展情况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二是落实鉴定、拍卖、评估公开。通过法院网站、报纸等载体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及时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布评估、拍卖过程和结果。三是曝光“老赖”名单。今年通过网站、LED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手机号及密码查询执行人员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执行裁决信息等。四是及时告知执行期限,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