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石峁遗址保护规划获国家文物局批复

19.06.2015  11:04

    6月10日,记者从神木县高家堡镇政府获悉:石峁遗址保护规划6月8日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

    据悉,经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后,陕西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呈报的《关于石峁遗址保护规划(2014—2030)的请示》,原则上获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

    在批复中,国家文物局明确指出,该呈报规划还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提出8条修改和完善要求。一是应根据最新考古成果,对遗址范围和布局进行更加明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完善遗址现状评估,并结合《神木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高家堡镇总体规划》对遗址分布区域用地性质和建设目标的界定,分析城市发展趋势和遗址面临的各项压力,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优化规划的实施步骤。二是进一步细化遗址本体病害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保护手段。同时,深化遗址所在区域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评估,制定有效措施减轻沟壑地形条件下雨水冲刷对遗址的长期影响,并补充干旱、洪水等灾害天气发生情况下的保护措施。

    针对城址外围,国家文物局在批复第三条指出,城址外围遗存分布情况尚不尽清楚,保护区划划定应留有调整空间。建筑高度控制应根据现状和实际需要具体规定。农田管理应明确耕作深度和作物种类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应明确禁建的工业、企业和场站类型。四是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增加巡查人员、联合执法、安全保卫等内容,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加强保护研究机构建设,规划建设考古工作站,为开展文物保护和持续的考古发掘提供基础保障。五是人工干预色彩过重的保护措施应予调整,安防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应做进一步论证,遗址本体防火设施可以简化。对已发掘遗存,应尽快明确保护要求。

    针对遗址核心遗存,国家文物局在批复第六条中指出,应围绕遗址的核心遗存进行展示设计,突出整体布局效果,以关键遗存做重点展示,尽量不采用覆罩形式。博物馆设计应与遗址点展示相呼应,与川原地貌相适应,应严格控制体量、规模,满足保管、展示出土文物功能即可。尽量减少现代人工建筑对遗址的干扰,停车场、管理中心、服务中心等设施以及道路拓宽等应细化面积控制。七是环境整治涉及村庄的数量和其他建筑情况需调查分类,搬迁、整治规划需要进一步论证。八是要尽快编制详细的考古工作计划,指导开展系统考古工作。近期应加强城市外围的专题调查,搞清楚遗存分布情况,为遗址保护和发展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撑。重点遗址的考古发掘应考虑后期保护展示的效果。

    国家文物局强调,地方政府要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要切实加强石峁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尽快设立保护管理机构,完善专项管理法规,并提出具体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妥善解决土地用途调整、道路调整、居民搬迁以及环境整治等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