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向二十四家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2015年省委巡视组第三轮对延安、咸阳、渭南、榆林4个市,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文物局、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体育局、陕西省安监局、陕西省统计局、省人防办8个省直单位,以及长安、户县、延川、临渭等12个县区进行了巡视。日前,省委巡视组已陆续向各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在延安市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力传导不够,査办有质量、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较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一些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干部以案谋私。二是贯彻执行八项规定还有“死角”,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懒散、漠视群众问题突出,疏导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不够,制度建设还需持续加力。三是一些市级部门和县区主要领导政治纪律观念和政绩观有偏差,政治敏锐性不强,推进改革的力度不大,国企改革严重滞后;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仍存在少数人拍板敲定的问题,甚至私自决定重大事项,直接插手工程项目;少数领导干部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四是以干部任用导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还不够,个別干部出现“带病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压力比较大,截至2015年9月底全巿共超职数配备干部666人,其中县级79人,科级79人,消化任务比较艰巨;基层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不健全问题突出,村干部贿选、作弊、家族倾向、“村霸”等农村问题较多,一些村干部长期不在位不理事,甚至优亲厚友,冒领克扣,弄虚作假,不少村组村务账务不公开,不透明,私设“小金库”,群众意见较大。
省委第一巡视组在延川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领导干部中存在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委监督责任有待加强,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有差距。二是作风建设和执行“八项规定”方面。一些领导群众意识还比较淡薄,群众工作能力较弱,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八项规定”还不够严,一些单位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机关工作作风还不够务实,管理比较粗放。三是政治纪律方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还需持续加力,个别领导仍有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参与经商,暗箱操作招标等现象;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不担当、少惹人的问题显现。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研究一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时,充分论证不够;干部使用导向不够鲜明,选拔使用还不够严谨;农村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突出,反映不少村干部长期不在位,管理村财务工作不到位。
省委第二巡视组在咸阳市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国有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对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及时查处,基层单位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市直单位和部分县级领导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还有发生。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少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在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方面,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刚性约束不够,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还不彻底,退休领导干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巡视期间收到的一些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在渭城区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还不够有力;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上主动作为不够;个别重点工程建设存在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廉政风险较大,个别区直部门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薄弱,党员干部索贿受贿、虚报冒领、侵吞挪用等贪腐案件时有发生,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区直部门单位及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有发生。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些领导干部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方面,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刚性约束不够,存在干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和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对巡视期间收到的一些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在渭南市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两个责任层层衰减,市委下功夫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不够,一些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传导压力弱化,各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力度不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推动工作不够有力;一些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存在顶风违纪,领导干部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力度、深度不够,一些部门单位和干部存在项目拖期、土地闲置、门难进事难办、敬业精神不强、怕担风险责任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干部选用视野不宽、管理不严等。
省委第三巡视组在临渭区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用发挥不够,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大,层层传导压力衰减;纪委聚集主业不够突出,查办重大案件力度不大;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区直部门还存在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基层民间非法集资融资问题不容忽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遵规守纪不严,村民监督组织作用弱化;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执行不严,“三公经费”压缩工作力度不大;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一些基层干部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考察干部不深入、不细致,事业单位进人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需加快进度。
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榆林市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县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多,市直部门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普遍存在“上热下凉”的现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按法规办事,部分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违规转让土地,设计规划管控不严,房地产开发领域监管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大额专项资金管控不严,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反招标法行为。一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基层干部贪腐问题时有发生,十八大以来有34名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有不深入的问题。一些部门、县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还不自觉、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十八大后,一些单位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违规收受礼金。“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部分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欠缺,怕出事、不干事、怕担责、不负责,自我要求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数量较大,全市共超配3657人,其中市管县级干部314人,县区干部3064人,市直部门279人。对消化超配干部工作,一些部门、县区重视不够,等待观望,整改消化进度较慢。市、县(区)均存在领导干部在各种协会任职超过任期或任职年龄等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府谷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两个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强。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完全到位,对夯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深入研究不够;政府部门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工作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未完全到位,村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个别乡镇纪检书记还兼任其他工作,聚焦主业不够,查办案件的力度还不够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部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松弛,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财政资金建设投资的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存在招投标不规范或工程价格变更增加过多的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管理还不够严格。近年来,在事关府谷发展的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政法委原副书记郝友福等领导干部较长时期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非法集资活动。法院主要领导作风不民主,个人说了算,导致单位人心涣散,内部管理混乱。一些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利用权力寻租。近年来累积形成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比较突出,消化难度较大。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长期在各种协会任职,慈善协会、太极拳运动体育协会、诗词学会等负责人到达规定的任期及任职年龄后未及时退出。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省人社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与中央、省委判断要求还有差距,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有效抵御廉政风险意识还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对人、财、物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防控监督仍有漏洞。垂直管理的养老保险经办单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力量严重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仍有发生。基层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仍然突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需完善。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省文物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仍不彻底;一些干部党的意识还不强,仅仅把自己定位为“业务部门”的“业务干部”,降低了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党组对纪检组执纪办案支持和指导不够,不惹事、不出事的思想较为突出;监督压力传导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不够,有抓业务和抓党建两张皮的现象;对个别权力集中的处室和风险岗位监管薄弱;纪检监察自身职能发挥不够,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办案力度不够,基层纪检力量薄弱。二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标准不高,日常教育和监管的延伸性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仍有发生。三是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征求意见不充分、基层单位空缺岗位补充不及时等问题。
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省住建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监督检查不够具体、深入,个别违纪违规案件处理较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仍有薄弱环节,在履行监督责任、执行纪律、作风督查等方面抓标治本、执行落实得还不够有力。工作力量薄弱,案件查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健全。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执行规定不够严格。少数干部有扎势摆谱的官僚作风,有的干部吃苦精神差,满足现状,慢作为、不作为。厅机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住建系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腐败案件等问题,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三是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就业务抓业务的多,提升到政治层面看问题的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不够强,不敢违法的意识强、不敢违纪的意识弱。也有干部对一些社会现象认识不清,缺乏积极心态和正能量。四是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干部轮岗交流还不够经常规范,培养教育还需加强。专业人才特别是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等专业技术性人才缺乏,厅机关长期借调人员较多。对巡视组了解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省环保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重视不够,抓得不实。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物资设备采购、固体废物管理等处室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产生腐败风险较大。信访举报逐年增多,查办案件力度有待加大。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个别干部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自觉、不坚决的问题,在抓作风建设和制度管理上还有漏洞,存在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的“三多”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部贪图安逸、不敢担当,慢作为、消极观望,服务态度生硬,基层意见较大。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任务新要求,解决好基层长期反映的系统性问题不够到位、办法不多。三是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存在就业务抓业务的现象,缺乏从政治层面看问题的素质和眼光。对干部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不到位,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识不强、责任感不够。行业协会专项清理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还不彻底。四是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方面,对个别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有不同意见,反映一些处级领导岗位空缺,配备不及时,厅机关长期借调人员较多。对巡视组了解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在省体育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待全面落实;部分班子成员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业不够;下属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和成效层层递减;体育场馆维护与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重大设备采购和体育设施采购等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招投标不规范,监管还不够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识还有差距,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不够规范,有些重大事项决策缺乏充分的酝酿和科学的论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不够,选人用人的视野还不够宽阔,说情打招呼拉票等不正之风仍有发生。
省委第七巡视组在省安监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还有差距,有的班子成员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纪检组在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上还有差距,一些行政审批的重点环节、权力相对集中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和制约机制还不到位,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有力的监督措施,存在廉政风险;“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不够,一些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比较淡薄,“三同时”会议有收取评审费用的现象,在基层安全检查中仍有接受吃请的行为。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甚合理,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所减退。中层干部年龄偏大,轮岗交流力度不够。机关干部在事业单位、企业兼职现象依然存在。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省统计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纪检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赴基层调研不够;个别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有力;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不大,结构不合理;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较弱;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工作不彻底。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省人防办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有薄弱环节、纪检监察责任还不到位;“四风”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到位;机关干部有超配现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干部流动不畅通。对此,省人防办党组要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履职尽责,严肃执纪,强化问责;要坚持不懈整治“四风”、要规范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
省委第九巡视组在长安区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失之于宽,落实“三转”要求不够坚决;一些单位财务管理比较薄弱;对村级干部的教育抓得不紧,管理不够严格,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八项规定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强化,文件多、会议多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干部缺乏进取精神,安于现状,不愿担当;有的基层干部群众意识欠缺,作风不够扎实。选人用人方面,一些街办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缺位时间长,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大,存在处级干部超配、科级干部缺配的情况。同时,对于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在户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推进“三转”不彻底,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还需加强,对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一些环节监管不力,一些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不自觉、不坚决现象,“四风”问题还有一定程度表现,会议多和文件多的问题群众还有反映;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懒政现象;县级班子有的成员存在“走读”现象。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调整配备不及时和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等问题。同时,对于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在太白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工作力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不少地方和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层层弱化,二级单位负责人和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地方和单位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依然存在,文风会风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没有完全杜绝,个别干部杜绝“四风”自觉性不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意识不强。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全面;干部培养、选任、管理不够科学,具体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基层干部交流较少。
省委第十巡视组在扶风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少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县直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对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偏宽,追责不够;少数纪检组履行监督工作不深入、不全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认识肤浅,有的发牢骚、有的有抵触;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干部工作标准不高,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农村基层在惠民政策落实上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部分村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三会一课”不够经常,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意识淡薄。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些部门和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年轻后备干部培养不足。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镇巴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在基层传导不够,县纪委监督责任在部分基层组织中落得不实,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还有发生。主要是少数镇村干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惠民惠农资金等。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会议缺乏有效整合;部分基层干部懒政、散政现象时有发生。干部宴请、随礼之风与公款旅游还未完全遏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人用人视野还不够宽泛,对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力度不大,个别科级干部的使用群众存在异议。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留坝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县委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有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干部违纪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派驻机构存在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现象。部分工程建设存在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会议和文件依然较多。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发扬民主不够充分的现象,年轻干部、非党干部、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够,少数镇村党组织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在宁陕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过去较长一个时期,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从严管理干部方面积累的问题较多,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规矩、不守纪律的现象较为突出。对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滥用权力问题比较严重。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涉嫌为私营企业输送利益。有的弄虚作假,涉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有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直接参与或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重大事项决策独断草率,给国家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浪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搞圈子、结联盟,干部“近亲繁殖”“裙带关系”比较严重,领导干部利益固化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目无组织程序和原则,违反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有的官商勾结,吃里爬外,监守自盗,搞暗箱操作,涉嫌利益输送,侵吞国有资产。选人用人存在任人唯亲现象,违规进人问题突出,甚至存在着个别人员身份或人事档案造假等违反人事纪律的问题。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一度比较严重。对于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在汉阴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管理干部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越往下管理越松,特别是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县纪委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发挥得不够,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较少,严惩腐败的高压震慑力度不够,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存在腐败风险。二是“形式主义”“为官不为”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部分国有土地开发建设中,存在缓交地价款、低价协议出让土地、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默许纵容亲属经商办企业。个别党员政治立场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四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还不够严格,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不够有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平衡。对于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处理。
(董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