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巡视组向30家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11.03.2016  10:07

  按照陕西省委的统一安排,2015年陕西省委巡视组第四轮对西安市、铜川市、汉中市、商洛市,省农业厅、商务厅、教育厅、林业厅,西安市雁塔区,长武县、华县、黄龙县、米脂县、吴堡县等30家单位进行了巡视。近期,省委巡视组已陆续向各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月30日对雁塔区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失之于宽,发生在雁塔区的多起有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有的对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领会不深,有的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严格,甚至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问题较为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群众对社村“小官贪腐”问题反映强烈。三是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干部轮岗交流不平衡,有的部门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局长、书记分设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对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不严、督查不力。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顶风违纪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一些区级部门、街办、社村仍然存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有的对群众利益关注不够,群众对回迁安置意见较大。有的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中操纵村民围堵闹访、强揽强卖,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5日对铜川市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放松对党章和党纪党规的学习,对新要求新规定知之甚少,有的对接受监督不习惯;一些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工作表面化,部门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不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弱化,尤其二级单位、事业单位和村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少数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性不高,遵守工作纪律不严不实,基层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突出,一些街办、村组干部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平不公开,甚至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广泛听取群众和专业人士意见还不充分,推进领导干部能下方面工作力度不大,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6年1月6日至31日对富平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力度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严格,二级单位、事业单位和村级党组织责任压力衰减问题突出,纪检组织执纪监督问责上追究不够、处理不严,有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榜样作用发挥不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管事多,管人管作风少;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有的工程招投标不够严格;农村违规违法买卖庄基地问题突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三公”经费管理存在漏洞,少数部门违规支出比较严重;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为政不为、为政慢为的现象明显存在,干部队伍中存在上边急、基层急、中间不急的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做得不够;侵害农村群众利益的问题屡禁不止,村组自有、自留资金监管严重缺失,群众反映村组干部的问题新旧交织、居高不下,基层干群矛盾积累较多。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时决策集思广益不够,党组织对领导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做得不够,少数部门主要领导任职时间过长,一些业务部门缺乏专业型干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29日对汉中市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执行政治纪律和“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与中央、省委还有差距,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还需深化,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不够。二是落实“监督责任”重点不突出。从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腐败案件看,对一些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监管查处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较为严重。二是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问题突出。三是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小,难以形成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2013年至2015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案件仅35件35人,不到全市立案总数的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依然突出,市里“无会周”没有得到落实,市、县(区)政务大厅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效果不明显。个别县出现大额烟酒发票。隐形吃喝,异地消费等问题仍有发生。基层个别单位执行八项规定存在弄虚作假。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用人、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依然存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29日对宁强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执行政治纪律和“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和中央、省委仍有差距。县委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评价偏高,纪委对反腐败形势判断不够恰当,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对“5·12”灾后重建期间许多重要部门干部发生腐败问题的原因缺乏深刻认识,深入剖析不够,仅仅归结于灾后重建项目多、资金量大;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标准不高,以是否“出事”作为衡量标准,导致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一些部门案件多发、重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多,巡视期间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量大。二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点部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查处不够。县级部门纪检组长没有做到专岗专责,普遍分管其他方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对权力集中的热点部门监督乏力。二是部门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职能发挥不够,案件查办力度不大,多数部门纪检组多年办案数为零。三是警示作用不够。已查办案件的通报范围偏窄。四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查处的村组干部案件占到近两年查处案件的80%。五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一些干部对新常态适应较慢,作风不实,懒政、庸政、怠政表现明显。二是十八大后个别干部仍不收敛,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5年12月6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商洛市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还有差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仍有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少数部门和个别县区落实得不够好,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反映较多;机关干部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干部懒政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听取意见不充分、前期调研不深入、发扬民主不广泛,部分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按规矩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存在机构设置不完善和超编制进人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对佛坪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委监督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廉政灶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依然突出;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一些问题的研究决策上,存在征求意见不广泛、论证分析不全面的现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五是在机构编制方面,存在高机构配备领导干部、人员超编和超编进人的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省农业厅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厅党组和厅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到位,执纪问责偏松偏软,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不够严格,涉农项目及资金存在着重安排、轻监管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防控体系薄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公示,社会监督无法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还存在漏洞,部分厅属单位还有违规现象;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在职干部混编混岗、退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不彻底、机关临聘人员占比过大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部分二级单位“两个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纪检机构不够健全,有的对“三转”职能重视不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违纪违规问题还有发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委直二级单位作风转变还有差距。在干部管理方面,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清理不彻底;个别委直二级单位干部任用违反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措施不够有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制度还需完善,有的采购招投标存在漏洞。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局属单位作风转变还有差距,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干部混编混岗、清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工作不彻底、重要岗位主要领导长期未轮岗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4日对省商务厅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仍有差距,对厅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传导压力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政策理论的学习存在表面化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案件查办数量较少,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一些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腐败风险。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一些干部的精神状态不够好,存在懒政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还不够严格,不少干部对选用干部的做法有异议;厅机关人员政策性超编较为严重,干部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省工商局开展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特别是对基层单位督促检查得少,传导压力不够;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够扎实;有的重大财政支出项目执行法规不够严格、规范;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不到位;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不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深入;一些党员干部庸懒散风气依然存在;基层工商单位和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议事决策的科学性、统筹性还不够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仍有不同意见和看法;干部队伍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省教育厅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厅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职能有所缺失;对教育系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省林业厅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得不够实,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仍有不足;监督执纪不够有力,权力制约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政事不清、政企不分的问题相对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5日对长武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抓细抓小抓严力度不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科学民主决策做得不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对永寿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按规矩、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比较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干部轮岗交流不畅等。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武功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两个责任”不严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执行制度不严肃,落实制度不规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敬畏纪律和规定的意识不强,干部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组织人事工作不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问题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18日对蒲城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衰减,个别领导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有些乡镇(街办)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推进“三转”不彻底,内设机构不到位,部门、镇纪检监察监督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查办案件能力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在与企业老板交往中,存在收受钱物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经商办企业;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村干部教育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着不实和谋私的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不自觉、不彻底现象,突击检查多,平时监管弱,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文件多、会议多比较普遍,有的领导干部怕出问题,怕担责任,缺乏激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对华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工作措施少,力度不大,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查办大案要案较少,工作不够主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问题较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自觉,精文简会不到位,一些部门、乡镇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个别单位管理涣散,工作松懈;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党政领导班子有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听取意见不够,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缺员严重影响工作。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21日对韩城市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门、镇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够强,普遍存在“上热下凉”的现象。部分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有违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有在企业暗中参股或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部分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招标不规范,土地管理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不够严格,仍执行发值班、加班补助费和津补贴的规定,“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问题还没有杜绝。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进度较慢,部分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兼职;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存在审批把关不严,人事档案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个别镇办干部违反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8日对洛川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存在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抓党建投入精力少,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个别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别领导干部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获取利益,少数村组干部存在搭车乱收费、村务账务不公开、惠农资金发放优亲厚友、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项目没有竣工决算审计等问题。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部门和单位存在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下乡用车不规范、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依然存在吃空饷问题,个别干部存在身份造假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黄陵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实,存在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抓党建投入精力少,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还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有住房等问题。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支、违规列支。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档案和因私护照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材料涉嫌造假。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12月7日至24日对黄龙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对一些部门单位检查督导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有力,个别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还不够到位;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少数村组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不公开。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公务接待费虽逐年下降,但部分单位支出仍然较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领导干部长期不在岗等问题。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机构的设置报批程序不完备。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吴堡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上有差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委落实“三转”工作聚焦主业还不够,查处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少。二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存在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参与经商等现象;在城市建设中违章修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现象比较严重;部分村组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群众反映较多。三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深入调研论证不充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干部管理教育失之于宽,“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够彻底,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公款购买礼品烟酒问题;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基层干部队伍缺乏担当意识,懒政、怠政现象严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米脂县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部署、轻落实,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不好,查办有分量、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数量较少;二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个别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够自觉,有的插手工程项目招标和工程项目建设,有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城市建设中执行规划不严格、违规变更设计规划等问题比较普遍;乡镇和村组干部在惠农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三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有的重大决策酝酿不够充分,在重大决策的执行方面与实际有差距;有的单位议事决策能力不强,还存在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干部任用方面遗留问题仍然较多,干部数量超编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四是在执行群众、工作、生活纪律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心存侥幸,打折扣、搞变通,公款购买礼品、烟酒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办法不多;干部队伍缺乏担当意识,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较为明显。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2日对绥德县开展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到位,责任和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查处不力,以案释纪明规、以惩警示诫律还没有严起来;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反腐协调小组作用发挥得不好,还没有形成合力和震慑;有些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好,措施不具体,推进不够有力。二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个别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够自觉,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仍有反映;城市建设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现象仍然存在,变更设计、违规办证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落实惠民政策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现象反映较多。三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有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调研论证不够充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的问题;超职数配备、吃空饷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较多,拉票贿选、村务不公开、贪腐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乱收费、变相吃喝、隐性公款消费、公款购买礼品、烟酒等现象仍存在;个别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解决问题不力;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不担当、少干事、少惹人问题比较普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1日进驻紫阳县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的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村组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尚需加强,少数单位和镇村财务管理还存在漏洞,工程招投标还不够规范,医药费报销管理存在问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方面,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而不为、廉而不勤的现象屡有发生;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干部选人视野不够开阔,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24日对汉滨区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有的乡镇和部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落实八项规定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存在为政不为、懒政怠政现象。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干部调整配备不够及时,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还不够,干部混编混岗现象比较普遍,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24日对渭滨区进行了巡视。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严、不够细,重发展、轻党建等问题依然存在;纪委“三转”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查处案件工作有待加强;镇(街)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比较多发,有的村两委班子建设还比较薄弱。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不够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安于现状、行政慢为,懒政和怠政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年轻干部选拔使用明显滞后,干部老龄化问题凸显,干部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有的职位空缺配备不及时,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记者董渺)

南水北调中线完成2021—2022年度调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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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秋粮已收获10.46亿亩 北方增产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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