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促进外资增长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新措施促进外资增长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促进外资增长工作实施方案》,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改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出台新措施,以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我省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增长。
《实施方案》明确,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已在自贸试验区试行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增强我省投资环境开放度、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等12个领域对外开放。
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方案》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不断优化我省外商投资结构。同时,各市(区)可依法依规出台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研发中心及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优先保障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同时,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