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在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

11.11.2015  08:10

 

近日,商洛市委召开全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胡润泽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残联在这次市委制定《实施意见》时,认真准备,积极争取,多次汇报,得到了市委及领导的高度重视,使残疾人工作在《实施意见》中占居一定位置,份量很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市委《实施意见》中,涉及残疾人工作11处,对全市重要残疾人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1.进一步确定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群团直接负责、社会扶持帮助”的工作格局。 2.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和重视残联组织,“党委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关系”。 3.着重发挥群团组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从严管理群团干部,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4.强化残联组织的特殊性和残疾人的代表性,“在市、县(区)残联领导班子中,须配1名残疾人领导”。 5.着力推进残疾人组织阵地全覆盖,解决好“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问题,从机构、编制、职能、资金等方面予以加强和保障”。 6.关心残联干部的成长进步,“强化群团机关和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 7.要求结合残联职能,“实施残疾人民生工程等项目”惠及残疾人。 8.树立先进典型,开展“自强模范等先进人物评选活动”。 9.积极开展心理干预疏导等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地税代收”。 11.加大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