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评议彰显人大监督权威——商洛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纪实

20.05.2015  15:04
      “这几年,我们商洛的城市面貌变化真不小,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都有了新变化,这还要得益于市人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这是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时,商州区张坡社区群众的一致看法。       为了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利用四年时间对“一府两院”的36项专项工作进行了评议。可以说,专项工作评议不仅大大提升了市人大监督工作水平,更重要的是助推“一府两院”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开创了工作监督的新途径,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建章立制,专项评议规范有序         2012年2月换届之初,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本届五年内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开展评议,实现工作评议全覆盖。在市三届人大第一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从评议对象、评议议题、评议调查、集中评议、评议公开、评议格次、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按照“在推进中提升、在提升中完善”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三次常委会会议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议、修订和完善,并于2014年1月10日制定出台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从《暂行办法》到《实施意见》,经过多次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确保了专项工作评议规范有序。 围绕大局,突出评议工作重点         “一府两院”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路子怎样走,是摆在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一班人面前的首要课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立了“全面贯彻监督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讲就是突出六个“围绕”:一是围绕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以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为重点,对市政府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财政、国土资源、交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惠农、科技和旅游等工作开展专项评议;二是围绕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以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等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作为重点,对市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与新型农合疗、扶贫、教育、民政与民族、农业产业化、体育和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等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为重点,对市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信访、统计和人民防空等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四是围绕公正司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对法院的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和审判工作,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及人民检察工作,市政府的司法行政、公安和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五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就是以绿色文明、生态宜居的幸福商洛建设为重点,对市政府环保、林业和水务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评议,从而将“一府两院”有关重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使人大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监督工作新常态。 创新方式,深入调查掌握实情         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每一项专项工作的评议都能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每开展一项工作评议都成立了由常委会领导任组长、部分委员和代表为成员的评议调查组,拟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评议调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察看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调阅资料、发放测评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客观了解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为常委会集中评议提供了翔实的依据。         在评议调查过程中,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力求掌握实情。首先是不搞陪同。评议调查组独立开展调查,不搞层层陪同,不影响基层工作。其次是随机定点。评议调查组在调查之前就对该项工作进行大致了解,随后按照好、中、差三个类别,随机确定调查地点,特别是对有问题、有困难、有差距的地方必看。第三是深入一线。调查不进机关,不进单位,走基层,接底气,深入群众,倾听一线声音。第四是轻车简从。不搞大哄大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避免形式主义,增强实际效果。 集中评议,客观公正阳光透明         在听取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展开热烈讨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评议的36项专项工作中,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管和人民防空工作被评议为“基本满意”格次,环保工作被评为“不满意”格次,其余30项专项工作均为“满意”格次。评议格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公正民主的评议,保证了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深受社会各界认同。 跟踪督办,狠抓落实以评促改         如何运用评议成果,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一是及时印发《评议意见》。常委会集中评议结束后,结合评议调查和委员审议的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及时向“一府两院”印发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着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整改,  限期报告,为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全程跟踪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是专项工作评议的关键环节,也是评议能否取得实效的重点所在。为了抓好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并没有“一评而就”、“评后就散”,而是依据评议意见,紧抓存在问题,坚持全程跟踪督办。通过各种方式督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力求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定期反馈报告。各专项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均在评议后三个月内以市政府或法检两院的文件,将专项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专项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及时研究,认真分析整改态势,提出意见建议,直至满意为止。四是适时专题询问。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与专项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触及深层次问题、进行有效监督的法定形式。针对个别专项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比如,2012年评议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调查组在督查的过程中发现还存在整改拖拉、一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等,市人大常委会在去年8月适时组织开展了对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12名委员和代表根据调查存在的36个问题现场进行了询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问题。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答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表示带回去深入论证并及时反馈。专题询问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深入探讨了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良性互动,推进了整改工作。五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审议。为了推动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促进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专项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二次审议。2013年4月到5月,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再次开展督查调查,了解整改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份召开的第10次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再次审议和表决,并出台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大家普遍感到满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使“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人大的权威进一步树立,赢得了党委的支持、政府理解和部门的配合,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杨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