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推行行政约谈制度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10.06.2015  10:17
 

  近日,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试行)》,推进消费纠纷调处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防止和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

  制度规定,约谈采取共性问题集中约谈、个性问题个别约谈方式进行,通报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热点信息和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约谈对象对有关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说明,督促约谈对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消费纠纷,指导约谈对象加强制度建设等。

  制度规定,约谈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和约谈对象面对面交流,必要时可以邀请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新闻媒体的代表参加,但事先应告知约谈对象。制度还严格规范了约谈纪律、约谈监督、结果运用等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