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8个基层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24.04.2015  11:52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对2014年度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工商双生分局运输市场管理所、工商新城分局公园南路工商所和西一路工商所、工商碑林分局建东街工商所、工商雁塔分局小寨工商所和太白南路工商所等6个工商所被市委市政府重新确认为市级文明单位。同时,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12个“人民满意示范窗口”,工商高新分局注册科与工商浐灞分局注册科名列其中。
      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实际生活、贴近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务实、管用、对路”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局党委中心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中央文明委、市文明办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开展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显著更新,队伍素质和工作标准显著提高,为工商职能的有效履行,促进西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工商系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深化创文成果的实践中,当好排头兵,做出新贡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市局“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工商”主题活动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发挥优势,再立新功。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凝心尽力,奋发有为,为工商事业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