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牌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符 被要求证明“我是我”

10.09.2015  09:07

  辞职一月后仍未拿到单位拖欠的工资,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后,因工牌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符,西安市民何女士被要求证明两个证件信息属于同一人,这让她犯了难,“工牌上有照片,为什么还要证明‘我是我’?

  工牌上的照片做了美白和生活照有一定出入

  今年4月,何女士应聘至西安北大街一家公司,对方承诺底薪17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工作3个月后,何女士从公司辞职。何女士出示的一份银行流水显示,4月底入职的她当月只有200元工资,6月23日有1700元的5月份工资入账。何女士说,公司7月底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了6月工资,“因为不按时发工资,加上公司效益也不好,所以辞职了。

  辞职后,何女士没等到7月份工资入账,随后她将情况反映至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供了工牌、银行流水等材料。但工作人员称,因何女士提供的工牌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因此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证明,以证明二者系同一人。

  何女士说,其身份证姓名是两个同音字,在办理工牌时,单位同事填写了一个读音类似的字。此外,工牌上的照片被她使用美图软件进行了美白处理,和本人日常生活中的样子也有一定出入。

   提供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可受理

  “虽然照片被修过,但还是能看出来就是我。”何女士说,在跑了几趟后,她专门打电话咨询了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能否开具这样的证明,但被回绝。

  昨日下午,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按照“劳动监察维权投诉须知”规定,投诉者应提供与被投诉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凭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押金收据等。何女士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并且工牌信息和工资流水开户姓名不符,证据不够完整。经过商议,工作人员表示,不再让何女士提供相关证明,只需要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相关材料,即可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