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标发〔2015〕18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常见问题的发生,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经研究,决定举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全省拥有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及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及外省相应勘察设计企业驻陕分支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甲级资质单位不少于2人,其它单位不少于1人。
二、培训内容
1.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解读;
2.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常见和多发问题分析;
3.我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
三、培训讲师
住建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规定起草专家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专家。
四、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6月10日14:00—18:00时
培训地点:西安止园饭店
五、要求
此次培训是我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并做好本单位的后续宣贯落实。参加此次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将按4个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记录。
六、其它
此次培训由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承办,企业报名事项由协会具体通知。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于6月5日前将参训回执反馈至标准定额处(传真029-87294026)。
附件:参加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回执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