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

31.07.2019  07:43
  本网讯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保障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高效运行,近日,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法》指出,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四个统一”改革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建设,由电子政务外网审批管理和互联网门户网站构成,具备综合展示、统计分析、监督考核、工作管理、综合评价等主要功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应当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如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并按国家要求纳入计时管理。   《办法》明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级有关系统、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之间,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对接,确保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当将共享数据,按照规定的推送周期“实时”同步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库,并对数据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办法》规定,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检查,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当按照中省改革要求,以规定方式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供“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等相关改革成果完成情况,接受业务监督。对审批时间不符合要求和未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对接要求的市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何蓉)                       责任编辑/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