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西安城市应急供水工程涝渭水源地(地下水)工程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25.03.2015  17:4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城市应急供水工程涝渭水源地(地下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西安城市应急供水工程涝渭水源地(地下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水源地水源井沿渭河南岸,同时沿涝河两岸布设水源井。布井范围西起南北四号路,东至连霍高速(西宝二线)渭河大桥处,南至南北五号路桥。拟选净水厂位置在涝河东岸,因此位于渭河南岸及涝河西岸的水源井产水需通过穿越涝河的输水管道与涝河东岸的原水汇合,集中输送至新建净水厂。

建设规模:西安城市应急供水工程涝渭水源地(地下水)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为10万m3/d水源地一处、10万m3/d净水厂一座以及配套建设DN1200输水管道11.41km。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6883.64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98号

联  系  人:容女士

联系电话:029-878041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106号环保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9-8542916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火灾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本方式向上述单位提交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