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11.05.2017  13:50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至8月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取得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的本省企业及省外入陕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其中,工程监理企业每个地市随机抽查监理项目10个,主要检查方向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每个地市随机抽取10个,主要检查2016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项目。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明确,主要围绕: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和项目总监配备情况、项目总监是否依法到岗履职及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情况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收费情况,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等。   检查将分陕南、关中、陕北和西安四个组,每组9人,其中包括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各领域专家6人。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地市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省厅检查组随机抽查的方式。2017年5-6月份为企业自查和地市主管部门全面排查阶段, 7-8月省厅检查组将对各地市进行专项检查。省厅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于6月15日之前将企业信息录入我省建筑企业一体化平台。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属地相关企业一个不漏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材料,于6月30日前报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同时,各组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内容,准确把握检查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查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并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马璇)             责任编辑/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