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7月1日起执行

08.05.2015  08:59
  本网讯 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根据《通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自新文本执行之日起,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同时废止。(胡怡)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