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1家涨价车检企业被罚576万余元 已全部缴清

21.05.2016  13:17

  华商报讯(记者毛蜜娜)西安市民一定对去年年底的那场车检企业集体涨价记忆犹新。此事经华商报连续报道后,省物价局认定32家机动车检测单位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并开出了5769561元的巨额罚单。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除一家免除罚款外,其余31家涉案单位的罚款在规定时间内已全部缴清。

   车检机构3次开会商议涨价被认定为垄断

  2015年11月15日施行的《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政府指导价转为实行市场调节价。2015年12月18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召集西安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和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进行提醒告诫,禁止串通涨价、协议涨价、垄断经营。2015年12月21日,西安等地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协同大幅提高收费标准,涉嫌价格垄断,华商报展开持续的跟踪报道,引起国家发改委及省市领导高度重视。

  省物价局调查了解到,2015年11月上旬,在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的组织下,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微信群内讨论集体涨价,并三次召开会议,协商统一上调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约定涨价时间。车检企业开会时,还通过制定罚则,督促各检测机构必须执行统一商定的最低收费标准。2015年12月30日下午,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32家机动车检测单位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被罚25万元

  2016年4月13日,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按照《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涉案协会和车检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处以25万元罚款;对第一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免除处罚;对其他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对其余2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8%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5769561元,全部收缴省国库。同时,责令涉案机动车检测机构停止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了解,4月12日,已有一批涉案单位领取了处理意见书,其余的涉案单位也在7日内陆续收到;涉案单位在收到处理意见书后,15日内如数上交罚款,如果不交,按照每天3%的比例产生滞纳金,直到滞纳金和本金一样多。如果涉案单位仍然不缴纳,物价部门就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罚款已全部缴清半年内无复议案件结束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了解到,31家涉案单位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了罚款,但目前此案还不算完全结束。“根据法律规定,涉案单位如果不服,可以在半年内提出复议,也就是说,半年内如果没有接到复议,案件就算全部结束了。”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韩东说道。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