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表彰10个县城建设先进县(市)

12.05.2015  09:11
  本网讯 日前,为了鼓励先进,同时更好地推进全省县城标准化建设,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10县(市)“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按照“建好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快县城建设步伐,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产业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明显增强,带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按照《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陕西省决定授予户县、麟游、旬邑、合阳、黄龙、定边、镇巴、平利、镇安、韩城市等10个县(市)为“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奖励每县(市)500万元。   通报指出,此次受表彰的县(市)应珍惜荣誉,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各地要以县城建设先进县为榜样,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县城建设工作力度,为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作出更大贡献。(马璇)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