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全市之力消除百姓“心肺之患”我市打响新一轮 “蓝天保卫战”
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治霾工作会议,打响了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这一年,西安将举全市之力消除百姓的“心肺之患”。
从2013年到现在,我市连续五年将“治霾”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不断深化、细化、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六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544台、削减燃煤230万吨,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了28.4和32.4个百分点。
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3万辆,新增和更新公交车3886辆,新增公共自行车5.2万辆,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56%;三环以内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
全面执行建设工地“六个100%”和“七个到位”防尘措施;城区主要行车道机械化清扫率99%,全市机械化清扫率85.5%;冬防期间,严格落实“禁土令”。
累计对438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提标改造;30万千瓦火电机组全面实现超低排放、30万千瓦以下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112家工业企业实施了有机废气治理。
持续加大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力度,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零着火点”。
累计新增生态水面1.2万亩、湿地面积2.8万亩;新增造林绿化41.2万亩、城市绿地2275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8.03%,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17铁腕治霾挥起 “1+1+9”组合拳
2017年是“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开局之年,对标中省考核目标,今年我市优良天数要达到220天,较去年实际完成天数增加了28天,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异常严峻的环境形势,今年市委市政府将铁腕治霾列为环保工作“头号工程”,在《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方案)基础上,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市工信委牵头制定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农林委牵头制定了《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市建委牵头制定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市监察局牵头制定了《铁腕治霾督察考核办法》。1个总方案、9个专项行动方案和1个督察考核办法,配套形成了今年我市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
“铁腕治霾领导小组” 首次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制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牵头责任,我市决定将“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改成“铁腕治霾领导小组”,专司治霾,并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制,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抓。采取“铁腕治霾办+督察考核办+专项工作组”工作模式。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对于“1+1+9”方案,实行“谁制定,谁负责”制度。即:谁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谁将跟进组织落实,对相关领域治霾结果负责。同时每个方案中,“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铁面问责: 区(县)、开发区治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我市将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察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察、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针对在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落实,导致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我市特别出台《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督查考核问责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了“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专项小组,市监察局主要负责追责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年度指标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除极端天气外,凡达标天数、六项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两项指标中有一项未完成,即视为总体工作目标未完成,该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年度考核总体评价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再考核日常指标完成情况。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县)、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区(县)、开发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直至其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指标合格。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将由市监察局提级办理,顶格处理: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由市监察局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约谈,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发生重大空气污染事件应对不力的或工作中存在问题被中央级媒体曝光或被省级媒体曝光整改不力的,由市监察局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上级指示要求不落实,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或上报情况出现重大失实,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监察局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问责。
来源: 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