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学习贯彻“三项机制”激发干事活力
“‘三项机制’出台让我们干事办事更有底气、更有动力了!”“‘三项机制’出台很及时,对基层干部是很大的鼓励,把工作干好了,就会有个人施展才能的平台和机会,因为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8月1日上午,在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专题会议上,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踊跃发言,并抒发了对新机制的高度认同感,激发了大家干事活力。
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落实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陕西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干部管理中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也是激发全省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将实现工作目标与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有机统一起来,最大限度激发干事活力。一要认真学习原文,深刻理解精神内涵。在原原本本学习省委“三项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宝鸡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深刻领会“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的核心要义,坚持向省市委部署要求看齐,持续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做好人大各项监督工作。二要树立工作标杆,引领比学赶超。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紧扣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通过“立标杆、学先进”等一系列活动,让一大批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激励全体党员干部闯在一线、冲在基层,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三要突出能力建设,抓好具体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带头建机制、带头用机制,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的同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去除“想干事、怕出错”的思想弊端和懒政怠政行为,把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树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带动群众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刘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