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接受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要的重要举措。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法院系统以“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提升审判工作和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发挥法院信息化平台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的作用。
视察调查 发现问题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也为提速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相对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为此,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2014年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推动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市、县(区)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视察调查。发现当前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资金投入力度仍需加大、开发和应用有待深化、信息资源还不能实现共享等四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
会议审议 提出建议
宝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审议时市常委会组织人员就当前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与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答复和解释。经过认真审议,市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尽快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二是要不断加大网络维护和运行的投入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政法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支持,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三是要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相辅的信息化队伍,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面向社会积极宣传法院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着力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四是要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的深度开发和运用,力争使各系统间信息实现互通互用、各管理手段有效连接,加快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横向之间信息化建设的互联共享平台建设,切实发挥法院信息化平台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的积极作用。
整改落实 取得实效
按照组成人员的建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公开、公正司法为目标,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有效提升了全市法院系统审判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县(区)法院先后将信息化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系统提供方工程师为顾问,全面统筹和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信息化网络建设初具规模。投入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先后在市中院和10个县区法院建成审判执行指挥中心,与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基层法庭实现了信息联网。完成网上直播庭审案件93件,发布相关信息11646条。完成近三年6万余件案件信息补录工作,为网上办案系统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实现了与最高法院、省法院数据库“并轨”和数据共享。三是推广信息技术,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围绕“三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和推广法院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实现了内网电子邮件、通知公告、收文发文、请假管理、设备管理等功能。截止目前,市中院网上办公已完成院内收发文件1100余份,对下发文310余份,向省高院报送信息86条。四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司法服务能力显著提高。通过在网站开设审判、执行信息公开以及司法鉴定信息公开等功能,充分接受公众监督,实现了司法公开和法律服务于民的宗旨。通过建设“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平台,使法院处于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监督之下,对于深化司法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郑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