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汉中市停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
21.01.2015 09:1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记者从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汉中市及各县区取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等内容。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1月1日之前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为每人每年180元,单纯档案保管费为每人每年60元;2013年1月1日之后到2014年年底分别降为120元和36元。该中心2014年年底接到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电话通知,从今年元月1日起,各级人才中心、职介中心一律停止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关于之前存放的档案没有交费的情况,现在暂时停止一切收费,2015年以前的所交相关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区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补收之前的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汉台区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元月1日之前存放的档案收不收取费用还没有确定下来;南郑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元月1日之前存放的档案费用还需要补交。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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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5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