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市全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7.94亿元

25.12.2019  10:21

  12月24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西安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着力构建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制度为补充的“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8年底,我市“1+N”社会救助体系获国务院通报表扬,2019年全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7.94亿元,惠及25.8万贫困人口。

   我市第十年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5万人,全年支出保障金约5.8亿元。从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提高幅度6%,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45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6000元/人・年),提高幅度11%,这是我市第十年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后我市低保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9位。

  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职能,实行“减退帮扶”政策,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渐退帮扶”,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此基础上可再适度延长6个月。

  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7类重点人群,在实施低保补差的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的20%~70%分别增发分类施保金。

编辑: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