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全面启动汉中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内容、完善载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其重点任务是:加快循环发展,强化创文支撑,进一步巩固平稳健康发展势头,为创文工作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优化城市环境,夯实创文基础,紧盯薄弱环节,下决心解决创建硬件薄弱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加强生态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强化社会管理,增强创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共享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抓好舆论引导,聚合健康向上、和谐奋进的正能量;提升市民素质,激发创文动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强化核心价值引导、深化全社会的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机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创文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重点工作近期推进;营造创文氛围,持续开展创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市民教育工作,着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届时,对创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作为的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