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按照《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府法发〔2015〕2号)的要求,渭南市精心部署,加强指导,目前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府均已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全市“三统一”规范性文件数量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三统一”规范性文件数量共55件,其中华县人民政府9件,合阳县人民政府8件,澄城县政府3件,白水县政府8件,经开区管委会7件,蒲城县政府2件,富平县政府4件,大荔县政府2件,临渭区政府3件,高新区管委会1件,市政府5件。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先进县市推荐
渭南市于11月份对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进行了检查,澄城县、合阳县、华县政府精心部署,规范了“三统一”流程,制作了“三统一”格式文书,在如何具体落实“三统一”制度上摸索出了经验,具体如下:
(一)合阳县
2012年省政府授予合阳县为省级规范性文件示范县。在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上,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阳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合政办发〔2014〕14号)、《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合政办发〔2014〕13号),按照合法性、特色性、可操作性原则,在编制计划范围内,确定各自的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建立《合阳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指导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目前在全县范围内镇级基本实现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二)澄城县
2012年,澄城县率先在渭南市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定出台了《澄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将县政府、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纳入“三统一”管理。对全县100多名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业务知识。将《澄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汇编成册,作为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的内容之一。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内容,制发流程等作为宣传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为提升“三统一”管理营造了良好氛围。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标识,编号实行双号,使规范性文件从形式上明显区别于一般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发布专栏,全县实行“三统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公布,规范公布标示,在县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刊登规范性文件时,规定文号下1行用与文号相同的字体字号标识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三)华县
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任副组长,各镇(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镇(办)、各部门都设立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每年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对各镇(办)、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制定印发了《华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华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华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式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华县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建立了政府综合办、信息办、法制办三方责任互牵联动机制,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任务分解到政府综合办、信息办、法制办,并相互签订目标责任,要求凡从综合办入口的有规范性文件,必须交由法制办审核编号后,方可由县政府领导审核签发,再由综合办按照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和数量要求印制后及时交送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渭南市法制办,同时要求信息办按照规定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形成了三方责任互牵联动机制,织密了规范性文件审核网,堵塞了备案审查漏洞,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落实。
(渭南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