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2.11.2014  16:00

华商报讯(记者陈思存 实习生熊珊 通讯员吴有伦)日前, 安康 市公安局及汉阴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仅10个市级公安机关,100个县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

11月19日,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公安局获悉,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无重大执法过错案件或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国家赔偿案件;“两率一度”名次逐年攀升并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中,安康总成绩93.8分,居全省第一;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省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3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核中荣获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