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西安市公布教育3年行动计划
《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布
我市将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
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西安网讯: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市、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核准;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10月10日,《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布。记者获悉,我市将立足西安实际,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目标——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我市要使办学体制机制更加优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办学活力。
学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
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让更多幼儿“好入园”“入好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不断深化,满足学生就业升学双需求。
师资队伍整体提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居住区户数3000户以上建小学 3万人口区域建初中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完善人口规模与学校布局相适应的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严格刚性执行。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办学层次;对高校与企业搬迁、旧厂改造、学校周边长期闲置、低效用地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地,多渠道挖潜扩容,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学位总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必要时实行市级统筹、异地疏解。
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1年)》,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居住区户数在30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小学;居住区3万人口的区域,规划建设1所初中。
重点解决好曲江经开浐灞等区域的学位供给矛盾
建立“学校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落实“四同步一优先”机制。加快学校建设,重点解决好曲江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区域的学位供给矛盾。其中,2020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70所,新增学位16.44万个。
严控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和检查验收等
我市要求各学校制定办学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校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自主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层干部,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开展“当负责任的校长、办负责任的学校”“讲好每堂课、培育一代人”主题活动,使校长教师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活动。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
每年市级单列专项资金500万元奖励“名校+”工程先进人物
切实增强“名校+”工程带动效力。加大组建、考核、激励、动态监测与调整力度,深化丰富“一长多校、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的“名校+”模式。为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的中小学“名校+”增加1名校级领导编制、5名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
每年市级单列专项资金500万元,对“名校+”工程中工作突出的“名校+”与“+校”的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到2021年,通过“名校+”教育联合体、优化学区、集团化办学、对口帮带等方式,实现对全域薄弱学校提升的全覆盖。全面推进“名师+”“名校长+”工程,到2021年全市组建市级“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100个;组建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300个、区县级500个、校级800个,切实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城乡、校际均衡发展。
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到2021年,实现公办幼儿园提升改善项目全覆盖,新创建等级幼儿园100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65%。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通过构建财政奖补、师资培训、名校引领等综合扶持体系,扩大“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量,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加大投入、优化布局、科学划分学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定向招生政策以及实施“名校+”工程等措施,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落实军人、烈士、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台账。切实履行“七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孤儿、低保户和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困辍学。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年级严格控制学生课后作业量,执行好课后服务制度。制定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及消除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到2021年,新城区、阎良区、高陵区等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验收标准。
在100所普通高中建300个创新实验室等特色部室
有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管理、育人方式等方面形成办学特色,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45所。
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4+4”模式。到2020年,实现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市域内全覆盖,并完成省级达标验收和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授牌。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力度,对100所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建设300个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特色部室。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制定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划。按照中省部署,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要求。加快改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到2021年,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创建6所省级高水平示范中职(含3所技工学校),20所市级高水平中职(含10所技工学校)。建成20个市级重点专业。
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规划建设与产业园区对接的区域性职业教育园区,建成15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含6个技工学校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3+2”联合办学,提高中职学校学生升入高职、本科比例。实施职业技能三年提升行动,支持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大力开展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将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
雁塔灞桥等5个区域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坚持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落实中、省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义务教育必须坚持政府责任、公办主体。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民办教育有序发展。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每个区县建立2-3所融合幼儿园,每个开发区原则上建立1-3所融合幼儿园;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大幅度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完善送教上门保障机制,按照城六区每生每次200元、其他区县每生每次260元补助标准,落实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补贴、交通补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
打造一批城市优质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
扎实提高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大市级资金配套力度,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打造一批城市优质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
完善区县政府对口帮扶、城乡学校对口帮带工作机制,优质学校每学年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的数量不低于6000人,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在教师招录、校长领导力提升和教师培训、智慧校园建设等工作和项目中,加大向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倾斜力度。加强信息化资源配置,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使用效益,实现网络“同步课堂”“名师公益优课”“云教研”在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常态化使用。
今年起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比上年下降1%
全面推进“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德育实效,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机制,推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六种途径同步育人,分学段落实德育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高中阶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足额配齐各学段思想政治课教师。
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提升行动、劳动教育实践行动和社会实践推进行动,按标准建好、配齐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和设施,鼓励社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结合不同学段特点,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推动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健康状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从2019年起,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比上年下降1%。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打造西安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市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
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具有西安特色的素质教育精品课堂、线上线下特色课程、特色活动、校园文化品牌,创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特色学校500所,打造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和国防教育等示范实践基地100个。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发挥各学校的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依托社区学校建立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扩大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大力提升教学质量。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实施“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遴选1000个优秀教学案例。建立对普通中小学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家校互动的全程跟踪和质量抽查制度。健全教研机制,建设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立教科研奖励激励机制,每年遴选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给予奖励。
构建有效课堂和教育教学活动视导、研讨、观摩的常态机制,建立“云教研”平台及平台教学资源库。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科学保教。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到2021年,创建100所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特色学校、200所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和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选课走班,健全学校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到2021年,创建40所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样本校,建设60个普通高中新课程基地、260个重点学科、330门精品课程。
开展50所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试点工作。推进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实施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扩大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
“事业编制周转池”的周转编制优先用于教育
保障编制配备。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思想政治课开设、体音美教学、高考综合改革、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双师型”教师等新需求,2020年3月前,完成全市教职工编制核定,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配尽配。
建立市区县两级“事业编制周转池”,周转编制优先用于教育。根据学校建设需求,及时配齐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缺编教师和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学校所需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安保等人员。
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
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在总结高陵区、阎良区试点经验基础上,推行教师“县(区)管校聘”,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专业化办学。
2019年,在42所公办学校实施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试点,适时总结推广。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市、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核准。下放公开招聘面试组织权,区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2020年开始,在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确定5-10所学校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
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区县和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以及“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全省标准基础上,增加10%以内动态调整比例。
支持学校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政策,建立企业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聘用制度。赋予教育部门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权限,支持学校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杜绝平均主义。对承担社会技能培训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训收入的50%可用于学校内部分配,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强化教师考核,建立教师退出和待岗培训机制。
全面加强校(园)长选聘和能力建设
着力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完善校(园)长选任机制和管理办法,区县、开发区所属公办中学领导班子成员由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选拔任用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
选拔任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副职人选,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校(园)长(党组织书记)的提名权、建议权。推行校(园)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管理。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并将其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5531”引进计划。
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校(园)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校(园)长和学校管理人员领导力提升、国内外研修等。建立“成长型、专家型、领航型”校(园)长梯队,到2021年,海外选培校(园)长100人次,选派300名校(园)长赴国内知名学校跟岗学习,选派100名校(园)长赴国内知名高校研修;培养名校(园)长300名,选树国家级中小学领航工程名校长10名,组建名校长领航工作室10个,增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人才储备。
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公开招聘为主渠道,灵活组织全国巡回招聘、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招聘、D类人才直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形成“1+5”招聘格局。
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招录研究生1000名以上,接收公费师范生1000名以上,确保优秀教师“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持续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建立“骨干、卓越、教育家”型教师梯队。到2021年,培训教师6万人次,其中海外选培教师100人次;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卓越教师500名和教育家型教师100名。从2019年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1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实施校长教师荣誉制度和专项奖励政策
继续加大师资激励力度。建立校长教师荣誉制度,每年评选表彰市级教书育人楷模10名、最美教师30名、模范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师德标兵50名、优秀班主任50名、突出贡献乡村教师50名、优秀乡村教师100名,评选一批专家型、创新型名校长。
设立市、区县两级校长教师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召开全市校长大会,表彰奖励先进。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单列班主任津贴。落实区县责任督学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沿秦岭北麓区县教师生活补助及交流轮岗教师交通生活补助标准,并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
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实施教育信息化升级行动。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覆盖各年级、各学段、各学科、各专业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建立西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和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全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常态化开播与教材同版、教学进度同步的“名师公益优课”。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进校园,探索人工智能对教育的融合应用。
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创建网络空间学习应用示范学校15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120所、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120所、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600个,上线优质资源270万件,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城乡之间的资源共享、课堂共享。
构建教育质量“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
科学开展质量监测评价。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的体系,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家长参与相结合,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开发区、学校的考核。
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市委、市政府领导统筹、全面推动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肩负起落实行动计划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行动计划。
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土地、建设、新增教师以及各项奖励性政策所需资金。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6%、17%、18%。各区县支出比例均在2018年基础上,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新增债券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资金支持,多元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和年度考核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进行专项考核。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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