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决咨委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18.11.2014  13:37
   近年来,榆林市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健全机制为保障,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明显加快。榆林市政府成立了榆林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2013年,榆林市建规局编制《榆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全市城镇化率达到了52.8%。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化管网、垃圾集中处理等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榆林中心城区通过了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验收。省级重点示范镇、市级“双十二”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2013年,在全省省级重点示范镇名镇建设中,大柳塔、锦界、东坑、高家堡、波罗等镇名列前茅。2013年,市上决定启动“双十二”试点工程,高标准建设12个市级重点示范镇和12个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全市实施建设项目79个,投资4.7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7.42亿元,实施150个项目。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首先,要克服认识上的误区。要改变重上轻下、重大轻小、盲目扩张城市、单纯强调农民进城的观念,提倡就地就近城镇化,重点是人的城镇化。让农民基本上和城市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待遇。新型城镇化是随着经济发展的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坚决克服急于求成和急功近利的做法,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筹统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顺势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是要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思路。 要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做优产业”的总体思路,以“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镇—建制镇—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建设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各具特色、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议各县区要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个乡镇要配备一名懂城建的副职,专门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县乡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应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是要修订完善规划,统筹城乡建设。 加快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统筹安排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城镇发展职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建设体系,有效引领和助推榆林市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省、市级重点镇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启动控制性详规及各类专业规划编制,严格按照规划抓好城镇建设工作。要抓好城镇村庄布局规划,有计划地撤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人口很少的村庄。要把移民搬迁与城镇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凡是有条件的,要尽量将移民安排在小城镇或工业、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   从今年起要全面启动控制性详规和转向规划的编制工作。对部分深度不够、起点不高且无法有效指导乡镇建设的规划,要进行全面修编、完善提升,重点突出发展思路、产业布局等。同时,各县区财政要尽快落实规划补助资金,尽快启动编制(修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五是要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 要坚持“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原则,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形成互融互动的城乡一体化产业发展格局。一是要加快发展能源经济。能源富集的县区,要继续依靠大企业引领、大集团支撑、大项目建设、大园区承载,促进资源深度转化,逐步形成煤电材料、煤制油、煤盐化工和油汽化工“四大产业链”为主导的循环型能源化工工业体系。要坚持走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园区集中的路子,凡新上的项目都要进入各类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通过改造、整合重组,搬迁到新的工业集中区。同时,将城镇建设与园区建设进行有效结合,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园区和城镇转移。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榆林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继续按照“三沿三型”布局和“四个一批”的思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十、百、千”工程,积极学习本地先进经验,根据实际,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三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小城镇要大力发展商贸业、手工业、加工业、服务业和旅游业等产业,政府要在场地、资金税收等方面进行支持,为农民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民在小城镇安家创业。    六是要加大投融资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要认真贯彻榆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民生经济的若干意见》,落实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建设的投资。市上原定的“双十二”工程补助,应按原计划拨付。要用好用活省、市、县区的扶持资金,用足用活土地政策,研究适合榆林市合理利用土地增减挂指标融资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要按照“规划引领、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安排财政资金、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建设。综合运用BT、BOT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交通、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小城镇建设的社会融资比例。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方式,捆绑使用农业、水利、教育、卫生、发改、扶贫、交通、保障房、移民搬迁、农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保障小城镇建设资金需要。    七是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的承载能力。 榆林市的建制镇人口规模小,集聚功能弱,主要原因是缺少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不完善。因此,首先必须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产业,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发展商贸业、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其次,必须加快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重点要抓好城镇的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特别要办好医院、学校和幼儿园,提升城镇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八是要改革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榆林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改革目前城乡分隔的“二元体制”,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方面,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方便农民进城落户。劳动就业方面,要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管理体系,将城乡劳动力就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把工业、农业园区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城镇公益性岗位作为劳动保障的重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要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农民工、失地农民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社保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机会、就业保障、就业培训和就业扶持的均等化。住房保障方面,今后的保障房要降低分配准入条件,只要农民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岗位,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常住人口,就应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鉴于一些县城保障房过剩的情况,建议今后保障房的建设方向要逐步向中心镇拓展,增强这些中心镇的人口集聚功能。就医看病方面,要继续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市级医疗统筹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助报销比例,尽快实行全市医疗“一卡通”就诊报销制度,方便进城农民工看病就医。孩子入学方面,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居民的子女要一样对待,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凡是居住在城市里的孩子都有权利就近入学,不能把没有城市户口的孩子拒绝在校门外,从而受到政策和制度的歧视。(来源:榆林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