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市农业局联合制定《宝鸡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利用中职教育资源,通过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技能人才支持。
《方案》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要具备5个条件:年龄在16岁至55岁之间,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资源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本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职业农民的收入水平通常等同于或高于城镇居民收入。《方案》对招生对象、学制、教学形式、学历认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一是重点招收专业大户 。招生对象为年龄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二是实行弹性学制。 中职教育分为种植、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为该市农业主导产业和各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是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 理论教学采取课堂教学和远程教学两种,其中远程教学主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专业见习、技能实训、岗位实践等方式,将组织学生到现代化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场等地进行考察、交流,到实习基地、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地进行技能训练。该市教育局、农业局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上课作息时间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规律,农忙时多实践指导生产,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
四是毕业可获中职学历。 经认定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按该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资质认定由该市教育局和农业局共同负责。认定条件要求,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涉农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具有连续10年以上的涉农专业办学资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具备相应的基层办学能力,能够进村、入社、到场,把教学班办到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社区和家庭农场,方便农民就近学习。学生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毕业证书标明“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字样和所学专业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农林牧渔类所列相应专业。
据悉,2014年陕西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的两个省份之一,全年将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10000人。(文/孙朋)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