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出台促进就业创业新政策 拓宽渠道
日前,商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围绕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创业扶持、拓展服务平台、加强资金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
突出发展主导产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现代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鼓励各类城乡劳动者作为市场主体创业就业。
用足用活失业保险政策,积极稳定社会就业。进一步明确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补贴条件,强化利用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工作责任,强调失业动态监测。
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三证合一”,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大力扶持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平台。综合运用部门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合力促进创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至少建成25个创业孵化基地和50个创业基地,对被认定为国家和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按小型微型企业奖励政策分别给予单位3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搞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建立就业激励机制。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万元,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贴息周转金制度,全市每年整合担保基金不少于1000万元,整合贴息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市、县区可按照10%的比例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孵化补贴资金,对市、县区认定的创业基地可适度给予一次性补贴。全市每两年评选10个“创业就业之星”,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扶持大众就业创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对到农村基层专门服务项目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招录前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大专)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达到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创建标准,全市新增农民创业人数累计达到8000人。
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注重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举办各种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鼓励全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新突破。
强化就业创业组织领导,完善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建立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正确舆论引导等保障机制,实现就业基本充分,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