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西安市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25.08.2020  00:04

  为进一步构筑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固防线,8月24日,我市印发了《西安市卫生健康事业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西安市全面建设健康西安 打造区域卫生健康中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行动方案》围绕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分三个年度细化实化了《西安市全面建设健康西安 打造区域卫生健康中心的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注重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实,强化政策引导,务实责任明晰,分为行动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持续努力,到2022年,全市医疗卫生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实现“123”行动目标,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1”,即新增床位一万余张

  实施13个医院项目建设行动,增加优质卫生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2”,即提升两项能力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行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两项能力显著提升;

  “3”,即健全三级医疗网络体系

  实施强基创优提升行动,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全面达标,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

  聚焦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实施13个医院项目建设行动

  《行动方案》指出,实施健康西安战略,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规模,调整结构,优化功能,按照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制定《西安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功能,落实和预留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用地,发挥卫生健康工作对服务城市功能建设的支撑作用。

  增加优质卫生资源供给

  市级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要主动服务、各负其责、全力保障,协力共建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市红会医院高铁新城院区、市公共卫生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13个医院建设项目。到2022年,落实医疗卫生用地1760.303亩、建设医疗卫生用房242.225万平方米、新增医疗卫生床位13375张。

  筑牢医疗机构硬件基础

  依照现代医院建设标准,结合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持续提升硬件建设水平。加大对手术室、供应室、配电室、信息机房、污水处理站等重点设施资金投入,加快改造步伐,增强基础保障能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购买、引进手术机器人、3D打印等国际高端医疗装备和先进技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病理分析、辅助诊断领域的应用。

  

  我市医务人员深入基层为贫困群众义诊

  推动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创建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和提升区域内医学发展及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区域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到2022年,市儿童医院、市红会医院等8所医院建成儿童、骨科等1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聚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行动

  《行动方案》明确,加强疾控机构基础建设。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按辖区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疾控中心建设规模。到2022年,各区县(开发区)共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18个、改扩建项目3个。

  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

  对照国家标准,逐步完善标准化菌毒种、生物样本库和菌毒种基因库等,加快配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提升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

  到2022年,按照P3实验室标准建成市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疾控中心具备水质检测、食物中毒检验等常规检验检测能力;莲湖区、雁塔区、阎良区、鄠邑区、蓝田县各建成1个疾控区域中心实验室。

  

  我市医务人员深入基层为贫困群众义诊

  加强重点学科人才培养

  设立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重点培训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免疫规划、精神卫生、重大慢性病、地方病和学校卫生管理等。按照“医防融合、有效协同”,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平台,建设一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能力。实施千人培训、百名优秀人才锻炼计划,到2022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级职称比例增加5%。

  大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将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纳入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常态化医疗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储备、物流配送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储备必要的卫生应急医疗物资。三年内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创建成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区县。按照《西安市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加强院前急救车辆与随车医疗设备配备。强化采供血应急保障能力,三年内全市新增献血点22个。

  聚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实施强基创优提升行动

  《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负责解决业务用房和土地问题,合理布局基层医疗体系,打造“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确保每个镇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服务覆盖不到的,在服务人口为0.8万~1万的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鼓励辖区二级(含)以下企事业单位医院(门诊部)、高校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强化县级医院“龙头”作用

  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建设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医疗人才,做强内、外、妇、儿、传染等基础学科,根据县域外转患者需要,确定2~5个重点专科,补齐专科医疗服务短板,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等区县级综合医院设有达标的感染性疾病科,并按标准加强设施建设和人员、设备配置。

  到2022年,区县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自身建设得到强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增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等区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院达到二甲中医院水平,妇幼保健院达到标准化二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按标准配齐设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房条件,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进程,确保基层机构业务用房达标、功能分区合理。

  到2020年,全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2所、村卫生室42所;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所、镇卫生院3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村卫生室7所;106所村卫生室实现公有化。

  2021年,全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所、村卫生室36所;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镇卫生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村卫生室3所;105所村卫生室实现公有化。

  2022年,全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2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所、村卫生室19所;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镇卫生院2所;121所村卫生室实现公有化。

  

  我市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义诊

  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疗、住院服务能力建设,配齐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彩超、麻醉机、除颤仪、双目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要求配齐基本设备。

  2020年,4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基本标准,10所达到推荐标准。2021年,5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基本标准,12所达到推荐标准。2022年,5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基本标准,14所达到推荐标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100%。

  5个加强 为《行动方案

  落实再上双保险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提升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牵头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打造区域卫生健康中心。

  加强政策保障

  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政策支持,确保各类卫生建设项目、设备配备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在优先保障配套市级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建设项目数量和工作质量完成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差异化奖补。市、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标准重新核定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加强总量控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招聘、引进等多种形式补齐医疗卫生人员数量。

  

  基层眼科医生进行眼角膜移植培训

  加强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完善市、区县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功能,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等健康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提高全市卫生事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方便居民看病就医。

  加强督导检查

  将卫生项目建设任务全面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时间表,制定项目月度、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和具体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激励表彰和问责追究制度,实行周报、月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市卫生健康委要成立专班,按照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项目月度目标任务清单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测评价。

  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舆论正面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度和举措成效,强化社会监督,增进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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