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对城市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31.05.2016  16:57

    为确保全市考生在2016年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渭南市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此次整治要求是,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夜间作业(22∶00-次日6∶00),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经环境噪声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营业性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禁止噪声排放超标和扰民,主次干道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商业宣传和招揽经营;学校、居民小区等城区噪声敏感区域及夜市经营门店禁止进行流动弹唱、团体合唱、跳广场舞、摔鞭、打猴、划拳猜令等易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严格控制城区室内装修活动,18∶00至次日7∶00、中午12∶00至14∶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作业;在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和中考期间(6月25日-26日),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及一切产生噪声环境污染的行为;“三区”各城管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市城管稽查支队要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跟踪问效,逐一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