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对电梯内人员死亡事件进行彻查追责

07.03.2016  21:03

  新的使用标志下,原先的标志还存在,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5年12月,是1月30日电梯发生故障前一个月。

  12号楼2单元电梯内所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是复印件,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1月。

  西部网讯 高陵区发生电梯内人员死亡事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市长上官吉庆分别对处置工作做出明确指示,要求迅速彻查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并做好善后工作。

  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件原因调查、善后及应急处置工作等做出安排部署。市政府要求,由市质监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和高陵区政府等组成调查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迅速查明事件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在依据事实,查明原因的基础上,绝不漏掉一个环节,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不管涉及到任何单位、任何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二是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立即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和电梯安全大检查,认真汲取教训,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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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