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扶持“四新经济” 激活发展新动能!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2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的通告,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建议。
《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优化发展服务环境,推动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十条措施”》,包容扶持“四新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监管;坚守底线,审慎监管;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服务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实现“创新”与“监管”的统一,形成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治理格局,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6方面主要内容
给予“包容期”管理
建立 “容错”“纠错”机制,合理设置“包容期”,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对发生一般违法行为、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改正,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在网络交易领域探索沙盒监管方式
针对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和特点,结合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探索设置风险规模可控的“安全空间”,将守法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领域“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纳入其中并实施“沙盒监管”。对“入盒”市场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发挥平台监管、行业自律作用,在可控范围之内实施容错纠错机制。
依托信用分级管理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
依托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为“四新经济”市场主体设置监管“红线”,结合信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实施宽松型监管,给予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或触发监管“红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
推行“三张清单”制度
制定“四新经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简称“三张清单”),对“三张清单”内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合理适用信用约束机制
进一步完善失信主体的法律救济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修复和异议处理程序。依据《不予处罚清单》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对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年报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均暂不列入或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已履行相关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四新经济”失信市场主体,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加强对涉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四新经济”范围,加强风险管控和信息数据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以高效科学的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四新”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四新”市场主体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中的支撑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
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实施意见》详细内容。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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