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查询系统明起正式启用
导读: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从明天开始,市民就可到房屋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交存网点查询自己的房屋维修资金账户明细,你的房屋“养老钱”用了没有、剩余多少、增值与否一查便知。
房屋维修资金被称作房屋的“养老钱”,这笔钱的使用、增值等情况,备受市民关注。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从明天开始,市民就可到房屋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交存网点查询自己的房屋维修资金账户明细,你的房屋“养老钱”用了没有、剩余多少、增值与否一查便知。
房屋维修资金“安全且增值”
“请市民放心,大家所交存的房屋维修资金都在业主的账户上,是安全的;也没有‘睡大觉’,是增值的。”昨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
从2005年10月起,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市房屋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正式启动。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之规定,经过深入调研,综合各地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经验,并结合我市近年新建楼盘多、维修资金使用量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的房屋维修资金增值方案和分户计息方案。
我市房屋维修资金增值,采用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活期存款保障业主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定期存款保证业主的增值收益。
我市房屋维修资金采用二步计息法。第一步先按人民银行活期基准利率分户计息,第二歩将第一步分配后的剩余利息根据本金和存款天数按积数法全部分配给业主。
这种方法既保证了本金大、存期长、使用少的业主获得的收益相对较高,也避免了业主各年度利息收入不均衡的缺陷。
把房屋“养老钱”花在“刀刃上”
“业主交存的房屋维修资金,我们会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使用,一定要把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该负责人解释说,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商品房市场的有序发展,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也在逐年增加,相比归集量来说,使用率并不高,这是由于绝大多数房屋还处于“青壮年”阶段,还处在保修期内,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
对于市民有质疑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程序复杂等问题,负责人表示,这笔钱是按照省市房屋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为方便维修资金资金使用,制定了《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针对屋面渗漏、电梯故障等六类维修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符合使用条件的会及时支付,该修的房屋一定要修。
数据显示,近5年来,我市已有430个项目使用了房屋维修资金,惠及业主12.6万户,有效地保障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和房屋的“健康”状态。
50个网点可查询个人维修资金
据悉,从明天开始我市房屋维修资金查询系统将正式启用,市民可携带有关证件到就近的房屋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交存网点进行查询,首交金额、使用金额、增值收益、账户余额等信息一查便知。
到银行查询时,业主需准备好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效身份证件、《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收据》,就近前往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的50个交存网点查询。
房屋维修资金
交存标准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七层):90元/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
不得代收维修资金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醒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房屋维修资金,有条件的业主可自己打印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交存这笔钱,维修资金中心也可以到新入住小区的收房现场收缴,以方便业主交存。
目前,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房屋自然损坏严重,跑冒滴漏等住宅通病频现,因当时没有住房维修资金,造成一些房屋得不到有效维修。除了引发投诉不断,也引起了邻里不睦,社区矛盾增加。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醒,这些老旧房屋应尽快补建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可采取在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小区全体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街办或社区由组织召开全体业主会议),物业管理企业协助配合,根据房屋建设年代和已使用寿命,提出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补建方案及标准进行补建,确保房屋得到及时维修。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数额的30%时,业主应当续交维修资金。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方案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维修资金
使用的决策权在业主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根据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维修资金使用的决策权在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代行资金使用决策权,更不得利用伪造业主签名等非法手段套取维修资金。
六种情况
可紧急使用维修资金
为有效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面临的维修问题,我市建立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规定当发生六种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可无需通过业主表决,直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六种应急维修情形具体包括: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楼体单侧外墙饰面1/5以上面积有脱落危险的;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对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