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周密部署 高起点谋划地名普查工作
为规范指导,市级先后下发《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保密工作的通知》《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意见》等7个指导性文件。
各县、城区也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设立了领导工作机构,在人员分工、经费保障、车辆使用、部门协作等方面作出安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各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地名普查办公室共配备工作人员391人,参与地名普查人员6439人。
创新方法 高质量开展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普查总目》是整个地名普查质量的重要控制节点,为确保其完整性,经过研究和评估,南宁市地名普查办公室下发了1∶10000和1∶5000地形图及0.61正射影像数据,作为全市地名普查的基础工作图。各县(市、区)地名普查人员按照基础工作图,本着应查尽查的原则,采取地毯式搜索的方式收集地名,编制地名普查目录。同时,引入网格化管理理念,力求地名普查条目不重不漏。
在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中,该市还与测绘部门签订《南宁市地名普查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发挥各自优势跨部门合作,共同编制技术流程,规范技术要求,确保地名普查有序开展。
市普查办开发的《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录入系统》,使复杂的地名空间要素在系统后台自动生成和管理,减轻了基层地名普查人员的技术负担。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地名普查,通过广西“天地图”影像数据平台,进行网上地名信息核对,提高了地名普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该市建立“南宁市地名普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地名普查各个阶段成果的质量标准,规定各县(市、区)地名普查阶段性成果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强化了地名普查质量管理。
注重效果 高水平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市、县地名普查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全面把握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体系》等技术文件规范,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市、县级普查办邀请有关专家,研讨分析南宁市现有地名数据状况,运用系统工程管理的方法,厘清地名普查流程各节点的内在关系,采用地理信息管理技术,编制地名普查技术流程,做到思路清晰、技术先进。
市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编写培训教材,开展各类培训,重点讲解地名普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地名调查表的填写和地图的标注,帮助受训人员进一步掌握基本工作重点以及方法要求。
以点带面 高标准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为按时保质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南宁市首先选择了一个城区和一个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试点工作。
市、城区、镇三级普查人员,积极探索地名普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实地调查一个街区和村屯,摸索收集地名的途径和撰写资料的难点,对如何开展好地名普查工作有了感性认识和充分估计。
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普查办及时组织各县、城区地名普查办公室负责人员进行研讨,把好的做法在全市有序推开。
注重保障 高效率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2015年,全市地名普查配套经费851.5万元,其中市本级210万元,各县(市、区)641万元。该市专门制定管理细则,加强地名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明确资金管理责任,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同时,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地名普查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强化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