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煤炭通过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可获补贴
24.08.2015 09:0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对我省煤炭企业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补贴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通过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包括煤炭、兰炭和焦炭)的陕西煤炭生产企业、洗煤企业实行高速公路运输补贴。
陕西省发改委统一印制《陕西省煤炭产品高速公路通行单》,负责发放到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生产企业按照一车一单的原则将《通行单》签发给运输本企业销售煤炭的车辆;煤炭运输车辆在通行我省封闭式高速公路时,在出口收费站将《通行单》主动交收费员核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核验,记录符合本通知精神运输车辆的车货重量、缴纳通行费金额及统计各煤炭企业应得到的补贴,负责向省工信厅提供省内煤炭企业补贴金额。
目前,铜川市的煤炭运输车辆可选择从包茂高速公路金锁收费站、西铜高速公路第二通道铜川北收费站、新区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进行煤炭运输。铜川市的煤炭企业和煤炭运输企业应抓住为期两个月实行煤炭运输补贴的利好时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尽量通过铜川市境内封闭式高速公路搞好煤炭运输。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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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2015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