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将开立法听证会

05.05.2016  11:04

  华商报讯(记者 陈琳)小区住宅内禁止开设私房菜、小饭桌、棋牌室等,每户业主只能买一个车位,物业使用人如果未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将负连带交纳责任……这些内容都出现在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里,西安市法制办将围绕这一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快来报名发表高见吧!

   具体听证事项有:

  (一)禁止利用住宅开设小饭桌、托管班等学生托管机构,以及私房菜、棋牌室等经营服务场所,是否合理、可行?

  (二)在住宅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者选出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是否合理、可行?

  (三)对经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属于应急使用情形,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不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是否合理、可行?

  (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是否可以作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

  (五)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参加业主大会表决?

  (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善意经营?

  (七)对修订草案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陈述人人数为12人,旁听人数为10人,凡是年满18周岁的西安市居民均可报名。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于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报名表,并表明自己所持观点(《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法制办网站浏览)。

  报名表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法制办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029-86788348。听证陈述人按照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

  报名作为旁听人的,亦请于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报名表,并在意见建议栏中注明“旁听”。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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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