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环保局召开环境保护驻厂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2014年)》文件精神,近日,咸阳市环保局按照省厅要求,决定用4个月时间,对全市9家火电、水泥行业重点污染源施行驻厂督查。同时,为统一认识,提高驻厂检察人员业务水平,10月22----23日,市局组织开展了咸阳市环境保护驻厂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各相关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副队长、中队长和驻厂监察人员,市环境监察支队驻厂监察人员参加,省环保执法局孟卫萍副局长省环保执法局相关处室领导、市环保局副局长刘高毅、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刚新军出席会议。
培训会议由省环保执法局孟卫萍副局长开班致辞,刚新军支队长学习宣读了环境保护驻厂实施方案和监察人员名单,刘高毅副局长进行了强调讲话。
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现场讲授相结合,首先由省环保执法局执法监督副处长冀武讲授了火电行业监察要点,交大长天软件公司专家讲解了驻厂监察软件填报操作,其次,还在大唐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和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为大家现场教学,使驻厂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火电、水泥行业的驻厂监察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此次培训学习的目的在于让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向省上专家多学习、多交流,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解决实际环境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克服以前走马观花,蜓蜓点水似的检查,确保企业在整个驻厂督查期间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同时会议还要求,驻厂监察人员要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参加这次培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驻厂监督工作。
(责任编辑:卓悦)